轉自:北京商報
在“一省一策”原則的推動下,省聯社改革正駛入“快車道”。今年以來,江西農商聯合銀行、河南農商行相繼宣告成立、開業,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組建也迎來新進展,于3月18日召開創立大會,并選舉高級管理人員。
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的籌建成立備受關注,這家銀行是在資產規模4.75萬億元的江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江蘇省聯社”)的基礎上成立,后者系統涵蓋6家A股上市銀行,占據A股上市農商行的半壁江山。多家相關上市銀行透露,在江蘇農商聯合銀行成立后,上市銀行不會脫離該系統,仍將保持獨立法人地位。
省聯社改革是農信社改革的延續,目的在于化解處置風險、優化農村金融體系,自2022年省聯社改革“第一單”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成立以來,多地陸續開啟競逐賽。目前,已有山西、遼寧、四川、廣西、湖北、遼寧、海南等10余個省份成立或透露將成立農商聯合銀行或農商行,多數資產規模已超萬億元,新萬億農商行正陸續登臺亮相。

萬億銀行創立
“歡迎致電江蘇農商銀行……”3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撥打江蘇省聯社客服電話語音提示如此介紹道。
江蘇農商聯合銀行在江蘇省聯社基礎上組建,于去年12月獲批籌建。3月18日,江蘇農商聯合銀行創立大會在南京召開,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全體成員、發起人、第一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和擬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紛紛亮相。
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報告》等14項議案,選舉產生了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第一屆董事會非職工董事。期間,還相繼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職工董事、董事長,聘任行長和副行長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作為目前上市農商行最為集中的省份,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的籌建成立引發外界關注。截至2024年末,江蘇省農商行系統資產總額已達4.75萬億元,共有60家農商行,涵蓋常熟農商行、紫金農商行、無錫農商行、張家港農商行、蘇州農商行、江陰農商行6家A股上市銀行,1家新三板掛牌銀行如皋農商行,在A股10家上市農商行中占比過半。此外,另有1家昆山農商行正在IPO申請進程中。
隨著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的成立,已上市農商行是否還會歸屬于系統內?3月19日,多家上市銀行透露,未脫離該系統,仍將保持獨立法人地位。“我們是獨立法人,江蘇農商聯合銀行成立后,原省聯社層面的組織架構可能會調整,但對下轄的上市銀行而言沒有太大的影響”,張家港農商行相關負責人透露。
農商聯合銀行模式涵蓋兩級法人,即在成立新一級獨立法人的同時,保有系統內各家銀行獨立法人地位。從出資結構來看,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由江蘇省財政廳、省屬企業共同出資成立,金額分別為50億元、27億元。
“江蘇農商聯合銀行采用的是‘上參下’模式,在這種模式之下,江蘇省財政廳、國企參股江蘇農商聯合銀行,再由江蘇農商聯合銀行參股或控股省內農商行。”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說道。
江蘇農商聯合銀行成立后將履行全省農商行行業治理和風險管理職責,受托行使省內農商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蘇州農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江蘇農商聯合銀行相當于一個行業指導部門,會對我們進行指導,但不會對日常業務開展產生影響”。
改革路徑差異
農商聯合銀行的成立是省聯社改革的“縮影”,2022年4月,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成立,標志著省聯社改革“第一單”落地。
隨后,在“一省一策”的政策指導下,多地陸續開啟省聯社改革競逐賽,省級農商聯合銀行、農商行組建提上日程。
在江蘇農商聯合銀行之前,江西農商聯合銀行、河南農商行相繼在今年2月宣告成立、開業。此外,還有更多省級農商行或農商聯合銀行等待“出場”,內蒙古農商行獲批籌建,新疆農信社統一法人改革方案已獲批復、農信社統一法人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甘肅、湖北、貴州多地此前已透露將組建農商聯合銀行。
省聯社的改革路徑主要涵蓋統一法人模式、聯合銀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務公司四種模式。梳理各省改革情況不難發現,多數省份選擇統一法人模式或聯合銀行模式,且以聯合銀行模式居多。
“統一法人模式將全省農商行整合為一個法人實體,由省級農商行統一管理;聯合銀行模式下,聯合銀行作為一個管理、協調機構,成員行保持一定的獨立法人地位。”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解釋道。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省級農商行成立后,原省聯社系統內銀行將改名換姓變身分支機構,例如,遼沈農商行成立后,原沈陽農商行和30家農信聯社依法終止,相關業務由遼寧農商行全面承接。而聯合農商銀行系統內銀行則仍保持獨立運營,名稱不會發生改變。例如,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成立后,下轄杭州聯合銀行、蕭山農商行等82家縣(市、區)農商行、農信聯社仍獨立運營,保有原名。
“不同模式各有優缺點”,曾剛表示,聯合銀行的優勢在于涉及的法人機構數量多,基層法人得以保留,能夠為本地經濟提供差異化的服務,但也由于基層法人數量多,每個法人規模相對較小,法人治理的有效性、競爭能力關乎著聯合銀行整體經營的可持續性;統一法人模式有助于形成規模優勢,對機構存量風險進行化解,從風險管控、長期可持續發展角度來看更為有效,但改革的成本、投入的資源也相對較高。
而在聯合銀行模式中,依據出資方不同又細分為由省內財政、國企等出資的“上參下”和以省內農信機構共同出資的“下參上”兩種模式。
資深金融政策專家周毅欽表示,“上參下”模式肯定是需要較高的資本投入的,但是股權結構清晰,可以實現上級對下級機構的統一管理,所以這種模式適用于需要加強對中小銀行控制力的情況,特別是那些需要化解金融風險的省份。“下參上”模式改革成本較低,需要處置和化解的金融風險比較小,但是股權與管理權結構上下不順的問題還是繼續存在,所以目前僅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采用。
隨著各地省級農商行、農商聯合銀行相繼登臺亮相,多數資產規模已超萬億元,新萬億農商行陸續登臺亮相,萬億巨無霸農商行紛紛涌現,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四川農商聯合銀行、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江西農商聯合銀行、河南農商行資產總額均超萬億元。
仍需徐徐圖之
實際上,省聯社改革是農信社改革的延續。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要求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這已是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六年強調農信社改革。
農信社最早可以追溯至上世紀50年代,1950年3月,人民銀行先在部分地區進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試點,定位是不以盈利為目標的資金互助組織。1984年8月農信社改革拉開帷幕,明確“把信用社真正辦成群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的改革方向。上世紀90年代,隨著四大行股份化改造,經營網點逐漸從農村撤離,農村信用社為爭搶農村市場,進一步向商業化方向發展。彼時,農信社的法人治理結構存在較大問題,風險防范不到位的情況時有發生,體制改革迫在眉睫。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深化、金融業開放擴大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為農信社發展提供新的機遇,帶來新的挑戰,也提出新的要求,2015年3月,深化省聯社改革提上監管日程,2022年起,省聯社改革陸續提上各省日程。
“加快推進省聯社改革的目的一方面是化解處置部分農信機構風險,防范形成潛在的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則是優化農村金融體系,提升服務‘三農’的能力,通過改革,省聯社可以進一步整合資源,增強資本實力,提高經營效率,解決此前管理分散、效率低下的問題。”曾剛表示。
為確保省級農商行、農商聯合銀行的順利登臺,多地化解存量包袱、增資工作也陸續開展。海南農信系統過去的股權分散,存在“小、散、弱”等問題,面對統一法人改革不良率監管指標要求,市縣行社采取清收一批、轉讓一批、核銷一批、重組一批等方式,全力控新降舊化解不良,并與資產公司開展合作,對部分不良貸款實施剝離處理,為海南農商銀行減壓降負。在四川農商聯合銀行正式掛牌開業前夕,四川農信完成工商信息變更,注冊資本由3000萬元增至220億元。
曾剛認為,省聯社改革涉及大量資產和債務的劃轉與整合,需確保資產質量評估準確,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新增風險。無論是聯合銀行模式還是統一法人模式,都需明確治理架構,平衡省級機構與基層農商行之間的權責關系,防止管理混亂或權力失衡。此外,改革過程中可能暴露潛在風險,需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由于情況復雜,已有農信社改革分步進行。河南省聯社改革,就采取先成立農商聯合銀行再通過與鄭州農商行、河南中牟農商行、河南新鄭農商行等25家法人機構合并組建河南農商行。
在曾剛看來,個別省份先成立聯合銀行后改為農商行,可能是因為聯合銀行模式在初期更易協調各方利益,降低改革阻力,但隨著整合深入,統一法人模式更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增強資本實力和風險處置化解,因此逐步過渡為農商行模式。
隨著省聯社改革的逐步推進,農信社也逐步減少。截至2024年末,我國共有3811家銀行機構,較2023年減少193家,減少數量創近三年來新高,其中,農村信用社過去一年減少41家至458家。
展望后續,省聯社改革仍將徐徐圖之,穩步推進。曾剛表示,后續省聯社改革的趨勢將以深化整合、提升效率、強化風險管控為核心,逐步向更高質量、更穩定的農村金融體系邁進。各省將根據自身經濟發展水平、農商行資產質量及風險狀況,選擇適合的改革模式,聯合銀行模式和統一法人模式將并存,但統一法人模式可能逐步增多,尤其是在風險較高、管理分散的地區。
北京商報記者 李海顏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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