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49 證券簡稱:城投控股 公告編號:2024-023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6元
● 相關日期
■
● 差異化分紅送轉: 是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4年6月21日的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本次差異化分紅具體方案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認購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權利,不得質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持有股份25,074,866股不參與本次權益分派。
經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總股本2,529,575,634股,扣減當日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數25,074,866股,即以2,504,500,76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60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2)本次差異化分紅計算依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公司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由于本次權益分派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和送紅股,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變動比例為0。
根據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購股份后的股份數2,504,500,768股為基數進行分配,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計算公式如下:
虛擬分派的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2,504,500,768×0.06)÷2,529,575,634=0.0594元/股。
綜上,公司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虛擬分派的現金紅利)÷(1+0)=(前收盤價格-0.0594)元/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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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自行發放對象
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和弘毅(上海)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按照上述規定,公司派發現金紅利時,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6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將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54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通過滬股通投資公司A股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其現金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執行,按照 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54元。
(4)對于其他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項下居民企業含義的持有公司A股的機構投資者,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自行繳納,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稅前人民幣0.06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21-66981171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600649 證券簡稱:城投控股 公告編號:2024-02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季度主要房產項目經營數據簡報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行業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現將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房產項目經營情況進行公告,具體如下:
1.公司主要項目建設情況: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新增開工面積29,630平方米,無新增竣工面積。
2.公司主要項目銷售情況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在售項目露香園二期實現簽約銷售面積約1.92萬平方米,實現簽約銷售金額約315,136萬元。
3.公司主要項目出租情況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在租項目包含城投寬庭租賃社區、城投控股大廈等項目,出租總面積約20.98萬平方米,租金收入約6,094萬元。
以上數據為階段統計數據,相關項目經營數據請以公司定期報告為準。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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