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進中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常州武進中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2024年03月15日 02:17 上海證券報

特別提示

常州武進中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瑞股份”、“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5號〕)(以下簡稱“《注冊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0號)(以下簡稱“《業務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10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343號)(以下簡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以下簡稱“《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中證協發〔2023〕1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自律規則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方式、發行流程、回撥機制、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4年3月25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4年3月25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4年3月18日(T-5日)中午12:00前注冊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冊及提交核查材料時請登錄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薦人(主承銷商)”或“華泰聯合證券”或“主承銷商”)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

3、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華泰聯合證券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或有)以及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與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相關情況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網下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時間為2024年3月19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4年3月19日,T-4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詢價。網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定價依據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者超出建議價格區間進行報價。

參與創業板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3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履行報價決策程序,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說明改價理由、改價幅度的邏輯計算依據以及之前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充分及(或)定價決策程序不完備等情況,并將改價依據及(或)重新履行定價決策程序等資料存檔備查。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詢價階段網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80.0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0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80.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0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1,000.00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1,000.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8.48%。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網下投資者應當結合行業監管要求、資產規模等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超資產規模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申購數量對應的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供給保薦人(主承銷商)及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報的招股意向書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4年2月29日)的總資產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4年3月12日(T-9日)的產品總資產計算孰低值。如申購規模超過總資產的孰低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剔除相關配售對象報價,并報送中國證券業協會。

參與本次中瑞股份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于2024年3月18日(T-5日)中午12:00前通過華泰聯合證券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提交承諾函及相關核查材料,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供資產證明核查材料。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常州武進中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一: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定價依據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在初步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4年3月19日,T-4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否則不得參與詢價。網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定價依據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者超出建議價格區間進行報價。

特別提示二:網下投資者須如實提交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并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證明材料以及《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確保其在《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填寫的總資產數據應與其提交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中的金額保持一致。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華泰聯合證券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上傳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及填寫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三: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創業板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網下投資者報價前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內如實填寫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4年2月29日)的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總資產金額的估值日為《招股意向書》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4年2月29日)。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2024年3月12日,T-9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投資者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當與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對應的總資產金額保持一致。網下投資者應當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資產規模等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申購的,有權認定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有權拒絕或剔除相關配售對象報價,并報送證券業協會。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后到先、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部分為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購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環境、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審慎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于10家。

發行價格如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或本次發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發布《常州武進中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已聘請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即時見證,并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需通過華泰聯合證券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提交承諾函及相關核查材料,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供資產證明核查材料。《網下投資者承諾函》要求,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二、戰略配售”。

9、市值要求: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2024年3月15日(T-6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創和創業等主題封閉運作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當在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

保薦人(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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