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變更或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基本情況
現場會議時間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3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地點:山東省龍口市龍口經濟開發區公司辦公樓七樓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高赫男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305人,代表股份3,190,72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142%。
1、現場會議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股東共305人,代表股份3,190,72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142%。
3、中小投資者出席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305人,代表股份3,190,72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0.5142%。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聘請的廣東知恒(前海)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202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57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8006%;反對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39%;棄權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955%。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8006%;反對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39%;棄權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955%。
2、審議通過了《202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576,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630%;反對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08%;棄權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36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6,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630%;反對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08%;棄權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362%。
3、審議通過了《202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
同意2,57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8257%;反對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39%;棄權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704%。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8257%;反對5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39%;棄權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704%。
4、審議通過了《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2,53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2994%;反對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08%;棄權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99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3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2994%;反對5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6008%;棄權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0998%。
5、審議通過了《2024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2,57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003%;反對5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5632%;棄權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365%。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003%;反對5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5632%;棄權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365%。
6、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54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7099%;反對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5128%;棄權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773%。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4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7099%;反對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5128%;棄權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773%。
7、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 同意2,54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6661%;反對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5128%;棄權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21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4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6661%;反對6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9.5128%;棄權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211%。
8、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2025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57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442%;反對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4409%;棄權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149%。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442%;反對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4409%;棄權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149%。
9、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向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5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724%;反對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4409%;棄權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867%。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7724%;反對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4409%;棄權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867%。
10、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對子公司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 同意1,9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7853%;反對1,193,7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7.4124%;棄權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23%。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9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7853%;反對1,193,7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7.4124%;棄權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23%。
11、審議通過了《關于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56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3023%;反對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9361%;棄權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616%。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6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3023%;反對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9361%;棄權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616%。
12、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57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6188%;反對5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3877%;棄權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9935%。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57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0.6188%;反對5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3877%;棄權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9935%。
四、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獨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職情況作了述職報告。述職報告詳細內容請見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2024年度述職報告》。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廣東知恒(前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實施細則》、《治理準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出席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知恒(前海)律師事務所關于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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