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薛洪言
科技創新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驅動力,但在實際發展過程中,科技型企業尤其是中小型科創企業長期面臨融資難、融資貴、融資周期不匹配等痛點。2025年5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有關事宜的公告》,協同交易商協會、滬深北交易所、銀行間市場基礎設施機構等推出一攬子政策,標志著我國債券市場服務科技創新進入系統性深化階段,也折射出我國以金融工具破解科創企業融資瓶頸的戰略決心。
據不完全統計,政策發布后,已有國家開發銀行、浦發銀行等十余家銀行迅速響應,通過承銷、發行科創債等方式積極參與創新實踐,預計未來會有更多銀行持續跟進。
科技創新債券的核心意義:打造更適配科技產業的融資體系
科創債的推出,本質是通過金融工具創新構建更適配科技產業特點的融資體系。傳統融資模式下,銀行信貸依賴抵押擔保、債券發行側重主體信用評級,而科技型企業普遍存在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盈利周期長等特征,導致其難以通過常規渠道獲取低成本資金。科創債的獨特價值在于,通過政策引導與市場機制的雙向發力,降低科創企業融資門檻,增加專項資金供給,重塑其融資邏輯。
其一,專款專用,定向破解融資結構性矛盾。 科創債明確要求募集資金投向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業鏈升級等核心領域,例如國家開發銀行發行的200億元科創債專項支持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這種專款專用機制可避免資金被挪用于非科技業務,確保金融資源精準滴灌創新環節。
其二,多策并舉,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政策通過手續費減免(如銀行間市場現券交易手續費全額減免,中央結算公司全額減免科技創新專項金融債券的發行登記服務費,滬深北交易所免收科技創新債券的發行認購經手費、上市年費及現券交易經手費等)、風險分擔工具(信用保護憑證、地方貼息擔保)等配套措施,直接減輕發債主體成本,這種成本優勢最終將傳導至科技企業的實際用資端,表現為融資成本的下降。
其三,放寬門檻,激活市場多元主體參與熱情。 科創債首次將金融機構、科技企業、股權投資機構三類主體納入發行范圍,并允許靈活設計債券條款,將推動科創債券市場的多元化。而多元主體有望帶來生態的創新,例如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可通過發行科創債募集資金,用于設立科技產業基金,形成“債市融資—股權投資—科技孵化”的鏈式支持;銀行不僅可以發行科創債,還可以承銷、投資科創債,可以助力銀行探索綜合化金融服務模式,推動銀行從傳統信貸中介向“債、貸、股、鏈”綜合服務商轉型。
落地策略:政策協同與市場實踐的動態磨合
從政策發布到銀行密集參與,科創債的快速落地體現了“頂層設計—機構響應—市場擴容”的推進邏輯,但初期實踐仍以銀行為主導的承銷業務為主,發行和投資環節的潛力尚未完全釋放。
此次政策體系的突出特點是多部門聯動、全流程覆蓋。例如,交易商協會明確科創債的標識規則和發行主體標準,滬深北交易所簡化信息披露要求,中央結算公司減免登記服務費等。這種協同機制降低了市場各方的參與門檻和合規成本,為銀行、券商等機構快速展業提供了清晰路徑。
就銀行承擔的角色來看, 當前多家銀行以承銷方身份參與,例如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承銷了首批科創債。這一選擇符合銀行的風險偏好與業務慣性——承銷業務不直接承擔信用風險,且能依托傳統債券承銷經驗快速切入。
長遠看,銀行需盡快從承銷端向發行和投資端延伸,在科創債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反過來也能拓寬業務范圍,助力經營轉型。一方面,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科創債(如浦發銀行案例)可定向支持科技貸款投放;另一方面,通過資管渠道投資科創債,既為市場提供了增量資金,又能夠優化資產配置結構,獲取長期穩定收益。
反過來講,要提高銀行深度參與科創債券的積極性,仍需要補足短板,完善市場化機制,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平衡。舉例來說,當前政策雖鼓勵創新評級方法(如弱化資產規模、強調技術價值等),但投資者對科技企業信用風險的評估仍缺乏成熟模型。此外,當前民營科技企業發行科創債的案例較少,市場對非國有主體的接受度仍有待提升。未來需通過政策性增信工具和市場化風險分擔的協同,逐步建立建立“政府風險補償+專項擔保+保險共保體”的多重風險分擔模式,才能有效提振各方的參與熱情,更好地發揮科創債券的政策效果。
發展前景:從“試驗田”到“主陣地”的擴容路徑
當前,科創債的政策框架已初步成型,但其市場影響力與服務效能仍有巨大提升空間。結合國際經驗與國內實踐,未來可從以下維度推動深化:
一是從參與主體和產品創新兩方面繼續推動市場擴容。當前發行主體以大型銀行和國企為主,下一步需引導更多中小銀行、地方性金融機構參與,以更好地滿足區域性科創融資需求。例如,區域性銀行可結合屬地科技園區需求,發行地方優勢產業細分領域專項債。產品層面,可探索“綠色科創債”、“知識產權質押債”等創新形態,進一步貼合產業需求。
二是構建投融資聯動的閉環服務,持續完善生態建設。 科創債需與股權投資、信貸支持形成合力。例如,銀行可以通過“投貸聯動”模式,以科創債募集資金發放貸款,同時聯合旗下子公司參與科技企業股權融資,形成協同效應。此外,亦可推動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配置科創債,為科技研發提供“耐心資本”,有助于緩解供需雙方的期限錯配問題。
三是從政策扶持到市場主導,持續推動制度優化。 短期看,手續費減免、財政貼息等扶持政策能夠助力試點業務快速落地;中長期看,科創債市場的發展壯大需依賴市場化運行機制。例如,可建立科創債專項指數、推出專屬ETF產品等,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鼓勵第三方機構開發科技企業信用評估工具,降低信息不對稱,提升中介服務質量。此外,還可考慮對科創債實施差異化考核,如在銀行宏觀審慎評估(MPA)中給予優惠權重,激發金融機構參與動力。
總之,科技創新債券的推出,打破了傳統融資的桎梏,讓金融活水精準澆灌科技創新的沃土,既是我國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突破,也為“卡脖子”技術攻關與產業鏈升級注入強勁動能。
展望未來,隨著政策與市場的持續磨合、風險與收益的動態平衡,隨著更多金融機構、科技主體和投資機構的加入,這一金融“試驗田”有望成長為支撐科技自立自強的“主陣地”,在暢通“科技—產業—金融”循環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這一過程中,銀行的角色也將從“承銷中介”逐步轉向“綜合服務商”,通過“債、貸、股、鏈”的多維賦能,為中國式現代化注入更強勁的創新動能。
(本文作者介紹: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碩士生導師。)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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