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404 證券簡稱:嘉欣絲綢 公告編號:2025一026
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的審議情況
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5年3月26日和2025年4月1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202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蠶網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浙江銀茂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茂進出口”)及繭絲綢供應鏈企業提供擔保,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循環滾動使用,任一期間內的實際擔保余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4月19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二、擔保的進展情況
1.2025年5月15日,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 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JXB2025人保496),約定公司為參股公司銀茂進出口在中國銀行借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提供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
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國銀行出具的《保證提前到期通知書》并簽署回執意見,雙方同意于2024年5月15日簽訂的編號為JXB2024人保471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金額1000萬元,保證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提前到期解除,擔保期限至2025年5月14日止。
2. 2025年5月15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0120400156-2025年營業(保)字0074號),約定公司為參股公司銀茂進出口與工商銀行簽訂的本外幣借款合同、外匯轉貸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信用證開證協議/合同、開立擔保協議、國際國內貿易融資協議、遠期結售匯等金融衍生類產品協議、貴金屬租賃合同等主合同享受的債權,承擔最高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連帶責任保證。
3.2025年5月15日,公司與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銀行”) 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20250509972200000001),約定公司為參股公司銀茂進出口在杭州銀行借款、銀行承兌、擔保、票據貼現、貸款承諾、信用證、保理、國際/國內貿易融資、資金業務、法人賬戶透支業務、商業承兌匯票保貼保押業務、信用卡及信用卡分期業務等提供不超過人民幣1,1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
2025年5月14日,公司與杭州銀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雙方于2024年5月17日簽訂的編號為20240513972200000001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金額1000萬元,保證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約定的擔保到期日調整至2025年5月14日。
三、本次簽訂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 中國銀行《最高額保證合同》
保證人: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
債務人:浙江銀茂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最高額:人民幣1,000萬元
保證額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主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直接簽署的借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合同。
保證范圍:主債權之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
保證期間: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務逐筆單獨計算保證期間,各債務保證期間為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2. 工商銀行《最高額保證合同》
保證人: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
債務人:浙江銀茂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最高額:人民幣1,000萬元
保證額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主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簽署的本外幣借款合同、外匯轉貸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信用證開證協議/合同、開立擔保協議、國際國內貿易融資協議、遠期結售匯等金融衍生類產品協議、貴金屬租賃合同等。
保證范圍:主債權本金及利息、貴金屬租賃費、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費用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期間:借款期限屆滿、需支付相關款項之日起三年。
3.杭州銀行《最高額保證合同》
保證人: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浙江銀茂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最高額:人民幣1,100萬元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額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主合同:債務人與債權人發生借款、銀行承兌、擔保、票據貼現、貸款承諾、信用證、保理、國際/國內貿易融資、資金業務、法人賬戶透支業務、商業承兌匯票保貼保押業務、信用卡及信用卡分期業務等簽訂的合同。
保證范圍: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執行程序中遲延履行期間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保證期間:主合同項下每一筆具體融資業務的保證期限單獨計算,為自具體融資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叁年。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額度總計為不超過人民幣70,000萬元,對外擔保總余額為人民幣5,157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2.59%,其中對合并報表外單位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3,467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1.74%;不存在逾期擔保累計金額、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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