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11????????證券簡稱:盟升電子???????公告編號:2025-041
轉債代碼:118045????????轉債簡稱:盟升轉債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
2025年4月30日,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對《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擬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公示情況
(1)公示內容: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
(2)公示時間: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
?。?)公示方式:公司OA系統
?。?)反饋方式:在公示期限內,公司員工若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公司監事會反映。
(5)公示結果: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任何異議。
2、公司監事會對擬激勵對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擬激勵對象與公司(含合并報表子公司,下同)簽訂的勞動合同、擬激勵對象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及其任職文件。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監事會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本次列入《激勵計劃(草案)》的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均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等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
2、激勵對象均為公司正式在職員工,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干,無公司監事、獨立董事、外籍員工。
3、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
?。?)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基本情況屬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或致人重大誤解之處。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列入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中的人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作為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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