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投教·理財|債市波動想入手新的理財產品?看清各類“業績”很關鍵
界面新聞記者 | 韓宇航
進入8月以來,債券市場持續震蕩,以債券資產為主要配置方向的固收類理財產品的凈值也出現明顯波動。
根據普益標準數據統計,截至8月18日,全市場存續封閉式固收類理財產品的近1個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為2.91%,環比下跌0.71個百分點。
一位投資者表示,自己買的理財產品已經連續多天負收益,最近正打算贖回再買新的理財產品,“好在自己最多買7天周期的,不大會存在沒到期跑不掉的問題。”該投資者解釋。
那么,當投資者打算入手新的理財產品時,該如何評估業績比較基準?過往業績展示又該如何看待?
新發行理財業績基準展示模糊?產品說明書是關鍵
如果投資者想入手一只新發行的理財產品,那么業績比較基準無疑是投資者做選擇時的重要考量。
展示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應當有助于反映理財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增強投資者對產品性質和特點的判斷,有利于充分揭示理財產品“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信義義務特征。
官方目前允許的業績比較基準形式共有三種,分別是固定指數型、區間指數型和指數型。
其中區間指數型目前較為常見,根據2023年發布的《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展示行為準則》,解釋說明“要緊跟業績比較基準固定數值、區間數值或指數加權等列示部分,于顯著位置說明業績比較基準的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

但界面新聞記者發現在實際展示過程中,作為主要宣傳渠道的銀行APP對于要求執行得較為徹底,但在網站上部分理財公司的解釋看起來并不夠清晰明了,對于業績比較基準的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只是簡略地一筆帶過

第二種業績比較基準的展示方法是固定指數型,即用一個具體數值描述業績比較基準,這種方式更簡單、直觀,計算超額業績報酬也最為方便,例如:業績比較基準4.5%。
但是在實際選擇產品過程中,投資者還是應該結合具體數值和產品的資產投向判斷其合理性。資深金融監管專家周毅欽指出,對于一些產品底層有10%-15%權益倉位的理財產品,結合權益的波動率和收益情況,使用單一數值型的業績比較基準就存在很大的問題,即使改用區間數值型,區間的上下限之間也應有明顯的間隔和保護。
但界面新聞記者發現,此類問題目前仍然存在,下圖所示的蘇銀理財發行的理財產品為一投資于不超過20%的權益類資產的風險等級為R3的固收增強產品,面對可能存在的凈值波動,該產品還是設定了4%的固定業績比較基準。

第三種業績比較基準的展示方法是指數型,這種方式以指數或指數組合為收益依據,例如:業績比較基準為25%×滬深300指數收益率+75%×中債總財富指數收益率。
對于上述提到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中可能存在的模糊之處,一位股份行理財經理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還是建議投資者注意結合產品說明書。
過往業績展示,哪些區間需要注意?
對于擁有過往業績的理財產品,觀察各銀行APP可以發現,不同銀行,甚至同一銀行的不同產品,其展示方式都不相同。
那么對于投資者來說,不同理財產品需要準確了解的業績區間有哪些?
根據中銀協下發的《理財產品過往業績展示行為準則》,除現金管理類產品外,理財產品任意過往業績展示區間均不得低于1個月。
也就是說,對于成立未滿1個月的非現金管理類理財,其近期的業績不具有很強代表性。此段時間一般處于理財產品的建倉階段,數據可能會失真,代表性較低,從而可能會誤導投資者。
但對于運作一個月以上的理財產品,根據不同運作時間,主要應該包括以下業績展示區間,而以下區間的具體業績,也是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產品時需要關注的關鍵。
理財產品運作1個月以上但不滿1年的,應至少包括從產品成立之日起計算的過往業績;
理財產品運作1年以上但不滿6年的,應至少包含自產品成立當年開始所有完整會計年度的業績;
理財產品運作6年以上的,應至少包含最近5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業績。
但規則要求的只是基本要求,在選擇理財產品時候還需考慮更多。
一位國有行的理財經理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在業績展示時,銀行會選擇其業績表現較好的區間進行重點展示,但還需要點進詳情頁面具體查看其各個區間的業績表現。
對于運行時間超過一個月的理財產品,選購時也要注意其近期的業績,“手機銀行上您看到利息高基本上是近三個月或者近六個月,是可以做到3%以上,其實點進去,近一個月收益也都下來了。”該理財經理解釋稱。
另一位國有行理財經理也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對于類似近期理財產品波動較大的階段,也會向投資者說清,過往業績中的“年化收益率”只是一種理論收益,并不能代表實際情況,“近一月年化收益率只是用近一月的收益率去估算一年的收益率,現在波動大,這一個月能不能代表客戶買入之后的情況也要考慮。”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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