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時娜
3月16日,*ST旭藍公告稱,因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兆廷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李兆廷立案調查,并于3月15日向李兆廷下發《立案告知書》,標志著對其個人違法行為正式立案。
這已是*ST旭藍及相關方在一年內第三次卷入立案風波。
2024年5月8日,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報,*ST旭藍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被證監會立案;同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雙方再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證監會針對*ST旭藍及其控股股東的立案調查已形成“雙重夾擊”。一方面,頻繁的監管動作暴露出*ST旭藍治理體系的系統性崩壞;另一方面,也切斷了其資本運作的后路。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明確規定,*ST旭藍及控股股東在被立案調查期間,禁止實施重組上市或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這意味著,即便*ST旭藍仍有保殼意愿,法律層面的硬性約束已切斷其通過資產重組“續命”的可能性。
75億元資金占用未解
重整大門關閉
據公告,2024年7月5日,*ST旭藍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責令改正決定,要求公司在6個月內歸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77.96億元。責令整改事項的期限已于2025年1月5日屆滿,*ST未能在整改期限屆滿前完成整改,股票自1月6日開市起停牌。截至3月5日,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75.27億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于3月7日復牌,并自復牌之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上市規則,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2個月內仍未完成資金占用整改,公司將因觸發規范類退市指標被終止上市。
3月14日,*ST旭藍發布公告稱,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75.27億元,清收未有實質性進展,目前未有償還的實質性方案及明確時間表,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根據最高法、證監會《關于切實審理好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第九條的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利用上市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原則上應當在進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但現實情況卻是,公司雖聲稱“正督促關聯方籌措資金”,但公告顯示公司“目前未有償還的實質性方案及明確時間表”,這將直接導致公司不具備進入重整的條件。
重組與重整常被*ST公司當作保殼的救命稻草,但退市風險近在眼前,證監會的接連立案使*ST旭藍喪失重組資格;高達75.27億元的資金“黑洞”又讓潛在重整方望而卻步。
多重危機交織
退市風險高懸
*ST旭藍的前身可追溯到1994年上市的寶安地產,早期主要從事地產業務。2015年,東旭集團入駐后,*ST旭藍開始向“新能源+地產”雙輪驅動轉型,后逐步聚焦新能源與生態環保領域。然而,如今公司卻多重危機交織,退市風險高懸。
截至3月14日,*ST旭藍已連續9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1元,最新股價報0.86元,市值不足13億元。根據交易規則,若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于1元,公司將被強制退市。
2025年1月25日,*ST旭藍披露2024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4年凈利潤預虧3億元至5億元,由于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財務公司存款問題是否能如期解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因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最高96億元)而使公司2024年末凈資產大幅減少。公司流動負債超77億元,現金比率僅0.4,償債能力幾近枯竭。
此外,*ST旭藍因2023年度內控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股票已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考慮到大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問題,若2024年、2025年財報內部控制繼續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將觸發疊加實施規范類退市風險的情形。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