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賴小民曾檢舉兩名下屬人員違法犯罪

人民法院報:賴小民曾檢舉兩名下屬人員違法犯罪
2025年05月08日 16:29 科技金融在線

  2021年1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中國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執行了死刑。

  這名曾經叱咤風云的金融巨貪已經歸入煙塵。

  今天,人民法院報發表的一篇文章揭示,賴小民曾經為了自保,提供了兩名下屬人員的違法犯罪線索。

  不過,考慮到其對下屬員工負有監督管理職責,法院最終認定具有重大立功情節,但是仍然不能據此而從寬處罰。

人民法院報《重大立功“從寬絕對化”誤區的學理辨正》人民法院報《重大立功“從寬絕對化”誤區的學理辨正》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判處賴小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賴小民上訴后,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賴小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88億余元;賴小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2513萬余元;賴小民有配偶而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賴小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應數罪并罰。賴小民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賴小民雖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本案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賴小民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王馨茹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1/10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

7X24小時

  • 05-08 威高血凈 603014 26.5
  • 05-08 太力科技 301595 17.05
  • 05-07 漢邦科技 688755 22.77
  • 04-28 天工股份 920068 3.94
  • 04-28 澤潤新能 301636 33.06
  • 新浪首頁 語音播報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