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信聯社違規被罰 內部控制不到位等

福建農信聯社違規被罰 內部控制不到位等
2023年08月12日 12:39 媒體滾動

  轉自:中國經濟網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網站8月11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閩金罰決字〔2023〕1號)顯示,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內部控制不到位;數據質量不高、偏差較大。福建監管局對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處以70萬元罰款。 

  上述處罰的依據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八條,《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指引》第三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重要信息系統投產及變更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網絡信息安全與客戶信息保護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點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第二點第(六)項,《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國銀保監會現場檢查辦法(試行)》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相關法規: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條: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對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制定全面、系統、規范的業務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定期進行評估。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合理確定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的風險控制點,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執行標準統一的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確保規范運作。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八條: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信息的安全控制和保密管理,對各類信息實施分等級安全管理,對信息系統訪問實施權限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指引》第三十條:商業銀行應制定相關制度和流程,嚴格管理客戶信息的采集、處理、存貯、傳輸、分發、備份、恢復、清理和銷毀。 

  《銀行業金融機構重要信息系統投產及變更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重要信息系統投產及變更過程中的數據管理與質量控制;測試環境中使用的敏感生產數據應進行脫敏、變形處理;需要歷史數據遷移的,應制定詳細的數據遷移計劃,并提前進行數據遷移測試和數據有效性、兼容性驗證,確保遷移后數據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第二十九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確立數據質量管理目標,建立控制機制,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連續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第三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業務制度應當充分考慮數據質量管理需要,涉及指標含義清晰明確,取數規則統一,并根據業務變化及時更新。 

  以下為原文: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楊賜

福建省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1/10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 08-16 泰凌微 688591 --
  • 08-15 多浦樂 301528 --
  • 08-14 波長光電 301421 29.38
  • 08-14 視聲智能 870976 10.3
  • 08-14 眾辰科技 603275 49.97
  •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
    新浪首頁 語音播報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