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李利明
萬科的債務問題成為市場關注和媒體報道的焦點話題,作為債權人的保險公司也卷入其中,甚至成為媒體關注的重點對象,新華保險、中國太保等上市險企的股價在3月13日也出現較大波動。
針對萬科債務問題,市場傳言和媒體報道可謂一波多折:先是3月初有傳言萬科管理層到北京,與以保險公司為主的貸款機構就非標債務延期事宜進行商談,其中,涉及新華資產的100億元投資款。傳言還指,新華資產拒絕萬科的展期要求。新華資產3月3日在其官微發布聲明稱,“近期,公司關注到有關我司與萬科企業的不實信息。萬科系中國房地產行業龍頭企業,一直與我司保持正常的業務合作。作為一家專業的、負責任的資產管理公司,我司對中國經濟發展充滿信心,堅決服務國家戰略發展大局,支持中國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3月11日,經濟觀察網報道,3月初,新華資產、中國太保、太平保險、大家保險等多家險企派出高管到深圳萬科總部進行新一輪磋商。萬科此輪商談的重點并非對債務進行“展期”,而是希望幾家險資不要提前行權,繼續履行合同直至貸款到期。一家參與談判的頭部險資人士向經濟觀察網透露幾個關鍵信息:自2月底以來,萬科董事局主席郁亮與深圳地鐵相關高層赴北京與多家險資企業商談,包括新華資產、中國太保、太平保險、大家保險等;目前在談延期行權的險資持有的與萬科相關的保債計劃,每家總額約數十億元;談判桌上,險資與萬科已經過多輪角力,有險資多次提出,繼續履約的條件是萬科增加資產抵押,縮小風險敞口,但萬科方面暫未配合。
3月12日午間,YY評級發布消息稱,有12家商業銀行正在籌集高達人民幣800億元的貸款,以幫助萬科償還到期債券。萬科目前正在為符合條件的銀團貸款準備擔保,根據萬科公共債券到期情況,銀團貸款余額不超過500億元。對于此消息,萬科方面尚未回應,銀行也沒有公開表態,《險企高參》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此事還“未定”,實際籌資額度和條件仍有待進一步確認。
面對市場傳言和媒體報道,除了3月3日新華資產發布聲明外,無論是萬科還是涉及到的保險公司或者傳言可能涉及到的商業銀行,均未公開發聲表態。
對于保險公司/保險資管公司而言,投資對象出現較大風險勢必會影響到自身投資的安全性和預期收益,是公司面臨的重大經營風險,三年前的中國平安投資華夏幸福是如此,當下多家保險公司投資萬科或者為其提供融資也是如此。面對這種重大風險,保險公司如何化解風險,如何在化解投資風險或者信用風險的過程中應對聲譽風險?如何避免聲譽風險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投資風險或者信用風險的處置化解更加困難或者最終損失更加嚴重?
由于萬科債務問題尚未得以解決,除了新華資產外的相關方還未公開表態,筆者僅從保險公司/保險資管公司在發生重大投資風險或者信用風險時的聲譽風險應對考慮談幾點認識。
首先,聲譽風險管理是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應該納入公司投資風險、信用風險等各類風險處置化解的全過程,這個過程既包括如何設計風險化解或者緩釋方案、如何與投資對象談判,也包括如何做好聲譽風險管理,特別是信息披露和公開發聲的統籌安排。在風險化解過程中,雖然聲譽風險只是次生風險,但不僅僅是投資對象的風險被披露或自身損失被曝光,還涉及到市場的傳言和媒體報道對投資對象風險變化的影響,以及對公司擬定的風險處置或者緩釋方案的可行性的影響,對其他利益相關方是否介入的影響,進而影響到該項風險帶給公司的最終損失。也就是說,聲譽風險的危害程度不一定只是“雪上加霜”,甚至可能對該投資的最終風險和損失情況產生嚴重影響。因此,保險公司/保險資管公司任何投資風險或者信用風險的處置化解全過程,如果聲譽風險團隊缺席或者沉默都是不全面不完整的,甚至可能讓化險工作功虧一簣。
其次,要做好各項風險應對化解措施的聲譽風險事前評估,并充分考慮投資對象及其各利益相關方可能的反應,據此完善聲譽風險應對方案,將其納入到風險的整體處置化解方案之中。其中需要考慮的事項包括:(1)面對投資對象的風險暴露,公司如何表態?表態如何與化險方案相協調?保持沉默并不可行,特別是對于上市保險公司而言,投資者詢問需要回復,如果刻意回避將會被認為風險很嚴重,引發投資者過度反應,導致股價大跌。(2)從聲譽風險管理的角度考慮相關的風險處置化解方案是否可行,特別要考慮到投資對象對于方案是否接受、方案被泄露或者公開后媒體和市場的反應、相關信息傳播導致的投資對象風險狀況的變化/惡化、相關信息特別是談判過程中的信息被投資對象或者其他方透露后媒體和市場的反應,等等。(3)面對相關市場傳言和媒體報道,公司如何進行回應?是否會受到來自市場和媒體的壓力而被迫對方案做出調整?
最后,當投資對象的規模很大或者具有行業代表性時,保險公司需要考慮的因素和應對安排將更加復雜,如:(1)沒有最優的化險方案,各種方案只能是“兩害相權取其輕”時,如何向投資者、市場和媒體解釋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特別是任何一種選擇都面臨著較大的損失和不確定性時。(2)如果保險公司與投資對象就化險方案難以達成一致,雙方撕破臉各執一詞時,如何面對投資對象的公開發聲?如何回應記者采訪訴求?如果保險公司訴諸司法,是否需要公開發聲?事前評估過勝訴的概率嗎?如果敗訴了,如何回應媒體或面對媒體的“惡意”解讀?如何解釋最終損失?(3)如果涉及到多家保險公司有共同投資和風險敞口,各方如何協調行動和統一發聲,避免不同說法引發媒體猜測?如果有一家保險公司“反水”,如何發聲表態?(4)如果監管機構或者其他權威部門針對投資對象風險或者針對媒體報道做出反應,包括這樣的反應導致公司提出的方案最終不可行,公司如何調整方案并做好相應的發聲解釋?
目前萬科的債務問題尚未有明確的化解方案,在房地產市場的下行壓力沒有得到根本緩解的情形下,包括萬科在內的房地產公司債務問題以及相關聯的金融機構風險敞口和風險化解,依然會是市場和媒體高度關注的話題,保險公司和銀行無論是對房地產公司做了股權投資或者提供貸款支持,都需要切實面對風險化解以及相關的聲譽風險問題。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道譽聲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原民生銀行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處長。)
責任編輯:劉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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