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量化巨頭“賣空”被刷屏!滬深交易所出手,網友:又一類量化策略要“收攤”了
來源:財聯社 記者 閆軍
財聯社2月20日訊(記者 閆軍)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滬深兩交易所再次發文強化量化交易監管。
2月20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了《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公告,其中指出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已經平穩落地,未來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動態評估完善報告制度。
兩交易所指出,量化交易已成為重要的交易方式。量化交易在有助于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的同時,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在一些時點也存在策略趨同、交易共振等問題,加大市場波動。
因此,兩交易所表示將圍繞著嚴格落實報告制度、強量化交易行情授權管理等六大舉措加強量化交易監管。
一是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明確“先報告、后交易”的準入安排;
二是加強量化交易行情授權管理,健全差異化收費機制;
三是完善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準,加強異常交易和異常報撤單行為監管;
四是加強對杠桿類量化產品的監測與規制,強化期現貨聯動監管。
五是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等等。
六是交易所將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明確滬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因“短期集中大量下單,占期間市場成交額的比例較高,引發指數的快速下挫,嚴重影響了交易秩序”等原因,量化私募靈均被兩交所暫停交易三天,并對寧波靈均啟動公開譴責紀律處分的程序。
交易所表示,堅守監管主責主業,持續加強交易監管,對影響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嚴的基調和“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快速反應、重拳出擊。同時,提醒投資者依法合規參與交易,共同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
兩交易所:六大舉措強化量化交易監管
2023年9月1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了《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起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于 2023年10月 9日正式實施。
兩交易所表示,在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穩落地,存量投資者已按要求如期究成報告工作,增量投資者落實“先報告、后交易”的規定,各方報告的質量總體符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量化交易監管打下了基礎。交易所將結合報告信息,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動態評估完善報告制度。
監管表示,從國際經驗看,境外市場普遍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實施更為嚴格的監管,以防范對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
下一步,交易所將堅持以投資者為本,把維護公平性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借鑒國際監管實踐,趨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從六個方面強化量化交易監管。對于影響市場秩序的異常交易,滬深交易所將堅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
新規首罰也來了,靈均被滬深兩交易所處罰
程序化交易新規后的首次處罰也在今日落地。2月20日,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別想量化私募靈均投資下發了監管舉措決定書。
深交所表示,2月19日,深交所在交易監控中發現,9:30:00至9:30:42,寧波靈均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名下多個證券賬戶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交易指令、短時間內集中大量下單,賣出深市股票合計13.72億元,期間深證成指快速下挫,影響了正常交易秩序。構成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6.2條第六項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因此,深交所決定,從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對寧波靈均名下相關證券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其在上述期間買賣在本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并啟動對寧波靈均公開譴責紀律處分的程序。
上交所的處罰緊隨其后。上交所公告,2月19日,上交所在交易監控中發現,9:30:00至9:31:00,寧波靈均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管理的多個產品大量賣出滬市股票合計11.95億元,期間上證指數短時快速下挫。經查明,寧波靈均上述交易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7.2條第(六)項“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進行程序化交易,影響本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規定。
上交所決定,從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對寧波靈均管理的相關產品連續實施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的監管措施,即暫停相關產品賬戶在上述期間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時啟動對寧波靈均予以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
42秒賣出深市股票13.72億元、一分鐘賣出滬深股票11.95億元,兩交易所均提及靈均投資“短期集中大量下單,占期間市場成交額的比例較高,引發指數的快速下挫,嚴重影響了交易秩序”,在業內看來,這也是量化交易被詬病之處,在一些時點存在策略趨同、交易共振等問題,加大市場波動。
此外,深交所還強調,今年以來,寧波靈均名下證券賬戶已多次因異常交易行為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等監管措施,但其仍未改正,繼續發生異常交易行為。
去年9月已發布程序化交易監管八大要點
監管此前系列舉措發布中,肯定了近年來程序化交易對A股市場的發展助力,也強調特定市場環境下存在加大市場波動的風險,有必要因勢利導促進其規范發展。早在去年9月上交所、深交所各自均發布《報告通知》和《管理通知》具體執行細則,對程序化交易監管八個重要關注點:
一是強調程序化交易定義。是指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在交易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包括按照設定的策略自動選擇特定的證券和時機進行交易的量化交易,或者按照設定的算法自動執行交易指令的算法交易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為。
二是強調對程序化交易實施報告管理制度。兩交易所強調未經報告的投資者不得進行程序化交易。具體要求按照本所《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執行。
三是會員加強自身及客戶的管理。強調會員應當加強自身及其客戶程序化交易行為的管理,對可能嚴重影響市場價格和流動性的指令加強監控,及時識別、管理和報告客戶涉嫌異常交易的行為。
四是會員的前端管理。交易所提出,客戶程序化交易可能影響交易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會員可以采取拒絕其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銷相關申報等措施。
五是對四類行為的重點監管:(一)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系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為;(二)最高申報速率達到每秒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的交易行為;(三)多只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明顯異常,期間程序化交易大量參與的;(四)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事項。
六是對程序化交易的“量化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最高申報速率達到每秒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的,交易可以視情況采取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程序化交易報告內容等措施。
七是現場或者非現場檢查。交易所可以根據自律管理需要,對涉及程序化交易的相關主體遵守本通知及本所有關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通知的情況進行現場或者非現場檢查。
八是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發生異常交易行為、違反有關程序化交易報告要求,或者存在其他違反本通知規定情形的,交易所可對其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對會員單位同樣如此。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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