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萬家中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24年6月26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4]994號文準予注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2.本基金為交易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將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進行發售。投資者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2種方式。其中,網下現金發售的日期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網上現金發售的日期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本公司可根據募集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6.網上現金認購是指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系統以現金進行的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是指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以現金進行的認購。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發售代理機構。
7.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上海證券賬戶,證券賬戶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以下簡稱“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以下簡稱“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已有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
尚無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開戶手續。有關開設上海A股賬戶和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具體程序和辦法,請到各開戶網點詳細咨詢有關規定。
(1)如投資人需新開立證券賬戶,則需注意:
1)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只能進行基金份額的現金認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如投資人需要參與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則應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
2)開戶當日無法辦理指定交易,建議投資人在進行認購前至少2個工作日辦理開戶手續。
(2)如投資人已開立證券賬戶,則應注意:
1)如投資人未辦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辦理本基金發售業務的證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在可辦理本基金發售業務的證券公司。
2)當日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的投資人當日無法進行認購,建議投資人在進行認購前至少1個工作日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手續。
3)使用專用席位的機構投資者無需辦理指定交易。
(3)已購買過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登記機構的基金的投資者,其擁有的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不能用于認購本基金。
8.募集規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2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認購費用)。除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另有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將不再受此募集規模的限制。
(1)募集結束后,若本基金募集期內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的總份額不超過20億份(折合為金額20億元人民幣),則投資者在募集期內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2)募集結束后,若本基金募集期內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的總份額超過20億份(折合為金額20億元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將對募集期內的有效認購申請采用“全程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發生比例確認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況和結果。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不含募集期利息):
募集期有效認購申請確認比例=20億份/(募集期內有效網上現金認購份額+募集期內有效網下現金認購份額)。
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者有效認購申請確認份額=投資者在募集期內提交的有效認購份額×募集期有效認購申請確認比例
(3)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本基金登記機構按照募集期有效認購申請確認比例對募集期每筆現金認購有效認購申請份額進行部分確認處理,因對每筆認購明細處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終確認的本基金的現金認購有效認購份額(不含募集期利息)可能會略微高于或低于20億份。最終投資者有效認購申請確認份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申請確認結果以本基金登記機構的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敬請投資者注意,當采用“全程比例確認”的方式,將導致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低于認購申請金額,可能會出現認購費用的適用費率高于認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的情形。
9.網上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單一賬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最高不得超過99,999,000份;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和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10.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投資人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撤銷指定的認購申請。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如需撤銷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11.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認購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12.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3.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4.本公告僅對萬家中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中國證監會規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萬家中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5.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wjasset.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6.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咨詢。
17.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400-888-0800),萬家基金公司網站(www.wjasset.com)或者通過其他渠道咨詢購買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9.基金募集期結束后,基金管理人確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部門認可后,予以公告或公示。本基金基金份額上市后,未指定交易在申購贖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額只能進行二級市場買賣,如投資者需進行本基金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交易,須指定交易或轉指定到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代理券商。
20.風險提示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中證港股通創新藥指數,其編制方法如下:
(1)樣本空間
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樣本。
(2)可投資性篩選
對樣本空間內證券,計算每月的日換手率中位數作為月換手率,剔除過去12個月或過去3個月平均月換手率不足0.1%的證券,除非該證券過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額大于5000萬港元。
(3)選樣方法
1)對于樣本空間內符合可投資性篩選條件的證券,選取業務涉及創新藥研發以及為制藥企業提供藥物研究、開發和生產等服務的上市公司證券作為待選樣本;
2)在上述待選樣本中,按照過去一年日均總市值由高到低排序,選取排名靠前的50只證券作為指數樣本,不足50只時全部納入。
(4)指數計算
指數計算公式為: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的調整市值/除數×1000。其中,調整市值=∑(證券價格×調整股本數×權重因子×匯率)。匯率、調整股本數的計算方法、除數修正方法參見計算與維護細則。權重因子介于0和1之間,以使單個樣本權重不超過10%。
標的指數具體編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詳見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網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當認真閱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和其他風險等。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包括:(1)指數化投資的風險。包括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標的指數成份股行業集中風險、成份股權重較大的風險、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標的指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等;(2)ETF運作的風險。包括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基金交易價格與份額凈值發生偏離的風險、成份股停牌的風險、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投資人贖回失敗的風險、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贖投資者買券賣券的風險、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申購贖回清單標識設置不合理的風險、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的風險、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退市風險等;(3)本基金投資特定品種的特有風險。包括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于港股通股票的風險、參與股指期貨交易風險、股票期權投資風險、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風險、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存托憑證投資風險、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等。
本基金投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境內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投資存托憑證的特殊風險。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理論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中證港股通創新藥指數,其風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所表征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面臨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成份股停牌等潛在風險。
本基金的具體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根據本基金現行適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贖處理規則,投資者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賣出和贖回,即T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且日間完成RTGS(實時逐筆全額結算)交收,T日可賣出和贖回,而T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且日終完成逐筆全額非擔保交收,T+1日方可賣出和贖回;T日競價買入的基金份額,T日可以贖回和賣出。
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請認真閱讀證券交易所及登記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及其不時的更新,確保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清楚了解相關規則流程后方可參與本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及交易。投資者一旦認購、申購或贖回本基金,即表示對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額的證券變更登記方式以及申購贖回所涉及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相關的交收方式已經認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進行募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存在單位份額凈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風險。
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與債券,基金投資者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損失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萬家中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場內簡稱:創新藥WJ;擴位簡稱:港股創新藥ETF基金;基金認購代碼:520703,基金證券代碼:520700)。
2、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交易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額發售面值、認購價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認購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5、基金銷售機構
具體各發售代理機構和直銷機構的聯系方式請見“八、本次募集當事人和中介機構”的“(三)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內容。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發售代理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6、基金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7、發售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2)本基金將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進行發售。其中,網下現金發售的日期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網上現金發售的日期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在認購期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售。如發生此種情況,基金管理人將會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適當調整。
(3)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4)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網上現金認購和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登記機構清算交收后至劃入基金托管專戶前產生的利息,計入基金財產,不折算為投資者基金份額。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認購方式
投資人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2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2、認購費率
本基金的認購采用份額認購的原則。認購費用或認購傭金由認購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認購費率不超過0.80%,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
(1)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
(2)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按照不超過0.80%的標準收取一定的傭金。
(3)投資者多次申請現金認購的,須按每筆認購申請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3、網上現金認購
(1)認購程序:
投資者認購時間安排、認購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詳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認購金額的計算
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傭金、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傭金=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傭金比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傭金=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1+傭金比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認購傭金由發售代理機構向投資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傭金。
例:某投資人通過某發售代理機構以網上現金認購方式認購1,000份本基金,假設該發售代理機構確認的傭金比率為0.80%,則投資人需支付的認購傭金和需準備的認購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傭金=1.00×1,000×0.80%=8.00元
認購金額=1.00×1,000×(1+0.80%)=1,008.00元
即,投資人需準備1,008.00元資金,方可認購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額。
(3)認購限額
網上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單一賬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最高不得超過99,999,000份。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4)認購申請
投資人在認購本基金時,需按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備足認購資金,辦理認購手續。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投資人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撤銷指定的認購申請。
(5)清算交收
T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上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發售代理機構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登記機構進行清算交收,并將有效認購數據發送發售協調人,發售協調人于網上現金認購結束后將實際到位的認購資金劃往基金募集專戶。
(6)認購確認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應通過其辦理認購的銷售機構查詢認購確認情況。
4、網下現金認購
(1)認購程序:
投資者認購時間安排、認購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詳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認購金額和利息折算的份額的計算
1)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費用和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認購價格×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費用=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1+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凈認購份額=認購份額+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認購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資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費用。
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具體利息折份額數量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至整數位,小數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以網下現金認購方式認購本基金800,000份,認購費率為0.50%,假定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為10.00元,則投資人需支付的認購費用和需準備的認購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1.00×800,000×0.50%=4,000.00元
認購金額=1.00×800,000×(1+0.50%)=804,000.00元
該投資人所得認購份額為:凈認購份額=800,000+10.00/1.00=800,010份
即,若該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下現金認購本基金800,000份,則該投資人的認購金額為804,000.00元,假定該筆認購金額產生利息10.00元,則可得到800,010份基金份額。
2)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傭金和認購金額的計算同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計算。
(3)認購限額
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和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4)認購手續
投資人在認購本基金時,需按銷售機構的規定,到銷售網點辦理相關認購手續,并備足認購資金。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如需撤銷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5)清算交收
T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認購款項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結束后,基金管理人將匯總的認購款項及其利息劃往基金募集專戶。其中,現金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
T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發售代理機構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在網下現金認購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各發售代理機構將每一個投資人賬戶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匯總后,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上網定價發行系統代該投資人提交網上現金認購申請。之后,登記機構進行清算交收,并將有效認購數據發送發售協調人,發售協調人將實際到位的認購資金劃往基金募集專戶。
(6)認購確認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應通過其辦理認購的銷售機構查詢認購確認情況。
5、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網上現金認購和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登記機構清算交收后至劃入基金托管專戶前產生的利息,計入基金財產,不折算為投資者基金份額。
6、認購申請的確認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三、投資人開戶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上海證券賬戶,證券賬戶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以下簡稱“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以下簡稱“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已有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
尚無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上海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開戶手續。有關開設上海A股賬戶和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具體程序和辦法,請到各開戶網點詳細咨詢有關規定。
1、如投資人需新開立證券賬戶,則需注意:
(1)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只能進行基金份額的現金認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如投資人需要參與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則應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
(2)開戶當日無法辦理指定交易,建議投資人在進行認購前至少2個工作日辦理開戶手續。
2、如投資人已開立證券賬戶,則應注意:
(1)如投資人未辦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辦理本基金發售業務的證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在可辦理本基金發售業務的證券公司。
(2)當日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的投資人當日無法進行認購,建議投資人在進行認購前至少1個工作日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手續。
(3)使用專用席位的機構投資者無需辦理指定交易。
3、已購買過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登記機構的基金的投資者,其擁有的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不能用于認購本基金。
四、本基金的認購程序
(一)網上現金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
2、認購手續:
1)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人可通過填寫認購委托單、電話委托、磁卡委托、網上委托等方式申報認購委托。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投資人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撤銷指定的認購申請。
具體時間和認購手續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發售代理機構的相關規則為準。
(二)網下現金認購的程序
1、直銷中心
(1)業務辦理時間
業務辦理時間:基金募集期內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接受投資者認購申請。
(2)繳款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6:30之前,通過匯款等方式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開立的下述直銷資金賬戶,并注明用途為“萬家中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認購款”。
1)農業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03492300879001895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盧灣支行
2)工商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1001202919025803311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證券專柜
3)建設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1001520313056008656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浦東分行
4)華夏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330200001834600000858
開戶銀行: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5)興業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216250100100042564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上海靜安支行
6)交通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10066674018800030356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閔行支行
7)平安銀行
賬戶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19962019014532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鄭州分行營業部
注:在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投資者在“匯款人”欄中填寫的匯款人名稱必須與認購申請人名稱一致;
2)投資者匯款金額不得小于申請的認購金額。
(3)認購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的《萬家基金ETF基金網下認購業務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2)認購款繳款憑證(網銀截圖或銀行柜臺辦理回單);
3)機構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4)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卡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的《萬家基金ETF基金網下認購業務申請表》;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卡或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4)認購款繳款憑證(網銀截圖或銀行柜臺辦理回單)。
(4)注意事項
1)若投資者認購資金在當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資金賬戶的,則當日提交的申請順延受理,順延期限不超過五個工作日,超過順延期限的申請視為無效。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仍存在以下情況的,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a.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證券投資基金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證券投資基金賬戶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c.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資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資金賬戶的;
e.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2、發售代理機構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各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為準。
(2)認購手續:
1)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人填寫認購委托單,同時填寫委托該發售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的委托申請書。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如需撤銷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具體時間和認購手續以基金管理人或各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1、網上現金認購
T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上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發售代理機構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登記機構進行清算交收,并將有效認購數據發送發售協調人,發售協調人于網上現金認購結束后將實際到位的認購資金劃往基金募集專戶。
2、網下現金認購
T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認購款項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結束后,基金管理人將匯總的認購款項及其利息劃往基金募集專戶。其中,現金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
T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發售代理機構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在網下現金認購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各發售代理機構將每一個投資人賬戶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匯總后,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上網定價發行系統代該投資人提交網上現金認購申請。之后,登記機構進行清算交收,并將有效認購數據發送發售協調人,發售協調人將實際到位的認購資金劃往基金募集專戶。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六、募集費用
本次募集中所發生的律師費、會計師費、法定信息披露費等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敗,募集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七、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發售代理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發售代理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八、本次募集當事人和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電路360號8層(名義樓層9層)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時間:2002年8月23日
聯系人:蘭劍
聯系電話:021-38909626
公司網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國務院《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國發[1983]146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35,640,625.7089萬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人民銀行證監基字【1998】3號
聯系電話:010-66105799
聯系人:郭明
(三)基金銷售機構
1、發售協調人
名稱: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電話:95538
網址:www.zts.com.cn
2、網下現金發售直銷機構
名稱: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電路360號8層(名義樓層9層)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聯系人:亓翡
電話:(021)38909777
傳真:(021)38909798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0800
3、網下現金發售代理機構
(1)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38
網址:www.zts.com.cn
(2)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888-888 或95551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3)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96
網址: www.gzs.com.cn
(5)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http://sd.citics.com/
(6)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 95517
網址: http://www.essence.com.cn/
(7)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65、4008888111
網址:http://www.cmschina.com
(8)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79 或4008-888-999
網址:www.95579.com
(9)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 95597
網址:www.htsc.com.cn
(10)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357
網址:http://www.18.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發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4、網上現金發售代理機構
網上現金發售可通過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具體會員單位名單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查詢。
(四)基金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于文強
聯系人:苑澤田
電話:(010)50938697
傳真:(010)50938907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陸奇
經辦律師:黎明、陸奇
(六)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國上海市南京東路61號新黃浦金融大廈四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南京東路61號新黃浦金融大廈四樓
聯系電話:021-63391166
傳真:021-63392558
聯系人:徐冬
經辦注冊會計師:王斌、徐冬
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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