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科財經

17億罰單牽出“東旭系”亂象,華夏銀行作為其融資方之一,后續在風險把控和授信管理方面的舉措備受市場關注
3月28日,河北證監局對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光電”)及其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等相關主體證券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同日,深圳證監局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藍天”)等相關主體證券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監管部門用17億重罰將“東旭系”信披違規、財務造假和欺詐發行等違規行為公之于眾。
公開報道顯示,2018年,東旭集團與華夏銀行(600015.SH)在京簽署銀企合作協議,與下屬企業共獲得100億元授信。作為東旭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融資方,華夏銀行后續在風險把控和授信管理方面將采取哪些措施備受市場關注。
2025年開年,華夏銀行原董事長李民吉因個人原因辭職,并未公布具體去向,引發市場關注。據新華社消息,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四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撤銷唐勇、黨彥寶、李民吉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記者亦注意到,華夏銀行的高管正在輪番變陣。
提供續貸或展期
證監會官網公布的處罰信息顯示,經查,一是2017年東旭光電不符合股票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違法募集資金75.65億元;2018年東旭集團不符合公司債券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違法募集資金35億元。二是2015至2019年期間,東旭集團虛增收入累計478.25億元, 虛增利潤累計130.01億元,虛增貨幣資金447.9億元(最高);東旭光電虛增收入累計167.6億元,虛增利潤累計56.27億元。三是東旭集團及相關主體非經營性占用東旭光電、東旭藍天貨幣資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歸還金額合計169.59億元。四是東旭光電和東旭藍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報。河北證監局、深圳證監局擬對李兆廷等43名責任主體合計罰款17億元,對其中19名主要責任人員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東旭光電已于2024年退市,東旭藍天于2025年4月1日開市起停牌。
公開報道顯示,2018年11月20日,東旭集團與華夏銀行在京簽署銀企合作協議,與下屬企業共獲得100億元授信,這將進一步助力東旭集團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開拓發展,提高其國際競爭力。記者查閱歷年年報,華夏銀行并未披露與“東旭系”相關的貸款情況。貸款行業投向方面,截至2023年末,該行貸款前五大行業分別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制造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批發和零售業以及建筑業,在總貸款中合計占比46.38%。
記者查閱相關公告發現, 近年來,東旭藍天及東旭光電為多家全資子公司續貸事項提供擔保,華夏銀行為東旭藍天及東旭光電多家全資子公司提供了續貸或展期。如2024年10月,星景生態環保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向華夏銀行蘇州分行申請18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續期,期限至2027年9月18日止。2024年7月,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新能源”)向華夏銀行北京德外支行申請7.999億元貸款展期,期限至2032年9月28日止,該筆貸款是為了滿足東旭新能源投資經營發展及業務開拓需要。2024年7月,重慶京華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在華夏銀行重慶渝中支行的在貸余額為1958.96萬元,申請將貸款到期日調整至2032年9月28日。
貸款展期后,華夏銀行將采取哪些措施來確保“東旭系”子公司按照約定使用資金,以及未來能否按時足額還款亦值得關注。
2024年業績快報顯示,華夏銀行實現營業收入971.46億元,同比增長4.23%;實現歸母凈利潤276.76億元,同比增長4.98%。不良貸款率為1.6%,較2023年末下降0.07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61.89%,較2023年末上升1.83個百分點。值得一提的是,中誠信國際在對華夏銀行2024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二期)信用評級報告中指出,近年來該行撥備覆蓋率維持在160%左右,未來該行仍需加大撥備計提力度以提升抵御風險的能力。
高管變動
今年以來,華夏銀行的高管層經歷輪番變陣。
2025年1月27日,華夏銀行公告稱,李民吉因個人原因,辭去華夏銀行董事長、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3月,李民吉開始擔任華夏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據新華社消息,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四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撤銷唐勇、黨彥寶、李民吉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提請全國政協十四屆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追認。
李民吉離任后,由執行董事、行長瞿綱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3月17日,華夏銀行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選舉楊書劍為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其任職資格尚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任期自核準之日起,至第九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2月,北京銀行(601169.SH)發布公告稱,因工作調動,楊書劍辭去本行董事、行長等職務。
2月,華夏銀行發布公告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已核準楊宏擔任本行首席合規官、劉小莉擔任首席風險官的任職資格以及鄒立賓擔任副董事長的任職資格。4月,華夏銀行發布公告稱,宮志強因個人原因,辭去本行獨立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同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楊偉、劉瑞嘉擔任該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Choice數據顯示,目前,華夏銀行形成“一正五副”的高管格局,即行長瞿綱、,副行長楊偉、韓建紅、唐一鳴、高波、劉瑞嘉。值得一提的是,在五位副行長中,除唐一鳴外,其余四人均從華夏銀行內部選拔。

*截圖自Choice金融客戶端
針對“東旭系”貸款資產質量以及高管變動等內容,記者致函華夏銀行,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復。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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