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直接用來還貸款 北京也有“沖還貸”了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剛剛發布通知,自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沖還貸業務,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直接用于還貸款,但需確保賬戶余額大于約定還款額。
通知明確,自今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約定還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中,若借款人申請的是組合貸款,沖還貸業務只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商貸部分還款按各商業銀行規定執行。
所謂公積金沖還貸,是指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用以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與信用卡約定還款類似,沖還貸的方便之處主要在于,減少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中間環節。舉例來說,丁先生的公積金每月10日到賬,每月20日是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日。過去,丁先生需要定期將公積金賬戶里的繳存額提取出來,轉到指定銀行賬戶還款。有了沖還貸業務后,丁先生公積金賬戶的錢將自動沖還貸款,不再劃到個人賬戶。
據了解,借款人成功申請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進行沖抵,若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符合沖抵條件,先從主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沖抵,再從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沖抵。沖抵下限為約定還款額,當約定還款額高于剩余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之和或為貸款最后一期時,按剩余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之和沖抵。
舉例來說,2020年8月1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借款人A發放貸款120萬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A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5010元,約定還款額10000元。按照沖還貸沖抵規則,當日沖抵15000元,其中多出的5000元用于歸還本金,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保留10元。但若借款人A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9810元,少于約定還款額10000元,則當日沖還貸失敗,將從其預留還款賬戶中扣劃約定還款額10000元。
據了解,借款人既可在簽訂貸款借款合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務,無需再單獨申請購房提取業務,也可在貸款發放后在全市各業務網點辦理。沖還貸業務一經開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購房、租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務。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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