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德隆系大佬幕后操控*ST斯太 3年虛增利潤總額2億元
財務造假、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實控人是幌子,伴隨著證監會的調查,*ST斯太(000760,SZ;前收盤價1.47元)的這些亂象一一浮出水面。
6月3日晚間,*ST斯太發布公告稱,其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ST斯太的實際控制人并非是公開披露的馮文杰,這出“提線木偶”式操控上市公司的幕后人物是——唐萬新、張業光、唐萬川,正是當年資本市場上叱咤風云的德隆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德隆系大佬掌控之中的 *ST斯太大肆進行財務造假,其之前幾年號稱柴油發動機研制有所進展都為偽造,并通過會計手法把政府的補貼變成了主營業務收入。
證監會在告知書中,連續使用了“違法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這樣的字眼,擬對*ST斯太的時任董事長劉曉疆和總經理吳曉白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擬對唐萬新、張業光、唐萬川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馮文杰并非真正實控人
此前*ST斯太披露,山東英達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達鋼構)為其控股股東,馮文杰為其實際控制人。啟信寶顯示,馮文杰持有英達鋼構51%股權。截至2020年一季報,英達鋼構持有*ST斯太3.62%股權。
然而,證監會的調查顯示,馮文杰僅僅是*ST斯太的“面子”,唐萬新等德隆系大佬才是*ST斯太的“里子”。
證監會調查顯示,自2013年底至2017年底,唐萬新、張業光、唐萬川通過主導*ST斯太非公開發行、與投資人約定收益分成、實際承擔業績補償、派駐管理團隊控制董事會和管理層等方式,取得了經營管理權,能夠實際支配公司的行為,是*ST斯太的實際控制人。
至于唐萬新等人是如何對*ST斯太實現控制的細節內容,證監會并未披露。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有跡象顯示,唐萬新等人在背后操控著英達鋼構。
2013年,英達鋼構通過對*ST斯太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成為*ST斯太的第一大股東,馮文杰成為*ST斯太的實際控制人。
同在2013年的非公開發行中,*ST斯太并購了武漢梧桐硅谷天堂投資有限公司。英達鋼構承諾武漢梧桐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每年實現的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2.3億元、3.4億元、6.1億元。如未達到該業績,英達鋼構負有對*ST斯太的補償義務。
然而,在并購過程中,這看似常見又普通的業績補償承諾卻并不那么簡單。
資本運作對于唐萬新來講顯得輕車熟路,在*ST斯太與國通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通信托)之間的一場官司中,可以看出上述業績補償的玄機。
北京天晟同創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天晟合伙)擔任*ST斯太與國通信托的投資顧問。根據判決書記載,天晟合伙稱:“英達鋼構及其背后的實際控制人唐萬新,德隆系通過操控*ST斯太、玉環德悅等關聯主體,利用信托計劃作為通道,從上市公司*ST斯太體內套取資金,轉一圈后再以業績補償款的形式支付給*ST斯太,從而‘形式上完成’了英達鋼構對*ST斯太的‘業績補償承諾’?!?/p>
政府補貼變成營業收入
證監會稱:“經查明,*ST斯太、劉曉疆等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ST斯太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p>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財務造假皆與政府補助有關。利用資金騰挪術和會計包裝手段,*ST斯太將部分政府補助變成了主營業務收入。
*ST斯太披露的2014年度營業收入為74073.20萬元,利潤總額為2249.98萬元,凈利潤為984.69萬元。
經查,*ST斯太通過虛構技術許可業務,將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武進高新區管委會)撥付的1億元用于*ST斯太柴油發動機項目的專項扶持資金,以子公司斯太爾動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斯太爾)EM11柴油發動機專有技術許可收入入賬,并在扣除稅金后確認為主營業務收入,據此虛增2014年度營業收入9433.96萬元,虛增利潤總額9433.96萬元,虛增凈利潤7075.47萬元,并導致*ST斯太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將虧損披露為盈利。
*ST斯太披露的2015年度的營業收入為34657.52萬元,利潤總額為-20490.32萬元,凈利潤為-19493.88萬元。
經查,*ST斯太通過變更政府獎勵款受益人的方式,將武進高新區管委會應付常州斯太爾的8050萬元政府獎勵款實際支付給其他公司。*ST斯太2015年報未披露上述事項,造成虛減2015年度營業外收入8050萬元,虛減利潤總額8050萬元。
*ST斯太披露的2016年度營業收入為3.56億元,利潤總額為7680.42萬元,凈利潤為4374.78萬元。
經查,*ST斯太通過虛構技術許可業務,將其從江蘇中關村科技產業園管理委員會預收2億元政府獎勵資金,包裝成子公司江蘇斯太爾的三款非道路柴油發動機技術許可收入,虛增2016年度營業收入18867.92萬元,扣除相關成本后虛增利潤總額18847.72萬元,虛增凈利潤14135.79萬元,并導致*ST斯太在2016年年度報告中將虧損披露為盈利。
證監會的調查顯示,唐萬新、張業光、唐萬川作為*ST斯太實際控制人,知悉并隱瞞了財務造假相關事項等應當披露的信息,不告知*ST斯太披露上述信息。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證監會擬對*ST斯太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擬對劉曉疆、吳曉白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此外,證監會對其他違法人員也擬給予警告和罰款。
公告顯示,根據《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4~2016年連續3年凈利潤實際為負,根據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及2018年年度報告,2017年及2018年凈利潤均為負,導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連續4年凈利潤為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責任編輯:楊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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