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莫開偉
23日,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通稱中央1文件。自建國至今年共發布過28個中央1號文件,也是新時代以來第13個聚焦“三農”的中央1號文件,同樣也是二十屆三中全會的第1個中央1號文件。
每年中央1號文件都聚集“三農”存在的問題,推出了大量具有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她承載廣大農民的希望,直接關系著農民朋友切身利益,是全國億萬民眾最關心的政策措施。
近十幾年中央1號文件就解決三農投入以及融資等問題,出臺了若干財稅金融投入政策;尤其是在金融方面更是提出了若干過硬政策要求,為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社會穩定、農村產業興旺提供了巨大政策推力。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更是“三農”振興的動能。在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方面,2025年中央1號文件的第27條中提出“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涉及到財政、貨幣和產業等多個領域的具體政策細則。雖然與2024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的“完善鄉村振興多元化投入機制”相比,內容基本一致,但金融支持政策仍有較大的突破和較多的創新,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的金融政策措施能否落實到位,能否產生實際效果,需各級金融機構主動作為,變壓力為動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根據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的支農貨幣政策支持工具、發行支農專項債券、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改革、創新擔保抵押方式降低“三農”貸款門檻,破解“三農”融資難等政策措施,金融機構應在五方面積極主動作為,確保金融機構支持熱情提高、支持力度加大、資金投入增長,使“三農”獲得穩定的金融支持,也使中央1號文件政策措施的效果得到進一步彰顯。
首先,積極拓寬融資渠道,確保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不斷增長。央行應結合今年實施適度寬松貨幣政策的大環境,對“三農”金融機構實施更為靈活有效的貨幣政策操作,通過給涉農金融機構增加再貸款、再貼現以及降低涉農中小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1至2個百分點等貨幣政策支持,釋放更多的市場流動性,千方百計增加涉農金融機構資金實力,使涉農金融機構有更雄厚的資金用于投放涉農產業項目,使絕大部分“三農”產業項目獲得資金支持,推動農村產業興旺和經濟增長,為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金融基礎。同時,央行以及證監會積極支持涉農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以及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確保專款專用,擴大“三農”資金投入。主要是抓住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在農業農村領域的投資有可能翻倍以及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融資規模也有望從上年的3.9萬億元增加到4.5萬億元等機會,配合財政部門給予金融配套支持資金,進一步擴大債券投向范圍,讓農業農村領域成為專項債投資的一個重要增長點,夯實“三農”產業資金投入基礎。
其次,著力優化“三農”融資環境,不斷降低涉農金融機構融資門檻。當前制約“三農”資金獲得的一個重要障礙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善,數據共享機制欠缺?,基礎信用數據涉及多個部門,缺乏常態化的數據歸集和共享機制,導致信息采集成本高、數據不真實;農村信用評定標準尚未統一,缺乏可持續的商業化運作模式,導致信用貸款難度較大?;農民參與意愿低、專業人才儲備不足等問題。對此,央行、涉農金融機構與政府職能機構應齊心協力抓好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農村信用鄉(鎮)、信用村建設,打通信息“孤島”,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消除“三農”信息真空,建立失信“黑名單”,為涉農金融機構發放信用貸款奠定堅實的信用基礎。同時,涉農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方式和金融服務產品的改革創新力度,在持續做好林權抵押、房屋產權抵押的基礎上,可大膽嘗試推廣畜禽活體、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貸款,并適當提高信用貸款比例,打破“三農”信貸僵局,建立愿貸、敢貸長效信貸機制,為“三農”獲得更多、更穩定的資金創造有利條件。
再次,將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推向縱深,建立更加適合“三農”融資需求的農村金融組織。“三農”融資存在瓶頸或遭遇“天花板”,與當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改革不到位、服務理念模糊、發展方向背離“三農”等存在很大關系。由此,建立更好地適合“三農”的農村金融組織,堅定涉農中小金融機構“支農支小”定位,進一步下沉金融服務,避免涉農中小金融機構經營“異化”,千方百計遏制脫農傾向,應是當前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改革的“重頭戲”。當前正在推進“一省一策”農村信用改革,無論是建立省一級法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還是繼續保持原來三級法人的農村商業(合作)銀行,應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抗風險能力;并始終把不離服務“三農”宗旨放在改革首位,堅決克服片面追求效益以及追求國有大型銀行“高大上”的不良經營傾向,確保涉農中小金融機構經營不脫“農”,永葆惠農經營本色。
第四,進一步完善涉農保險機構體系,加大涉農產業保險力度,織好“三農”保險“防護網”。涉農產業獲得資金難度大,與產業本身周期長、受天氣影響大、市場周期波動頻繁等存在很大關系,當前涉農產業在保險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保費補貼和特色農產品保險欠缺、基層服務體系薄弱、?農戶參保積極性不高?以及理賠定損難操作等問題,使得涉農產業在保險上形成天然的弱勢。針對這種現狀,金融監管總局與各級政府應把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支持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放在大力發展農村保險業的首位,在降低產糧大縣農業保險縣級保費補貼承擔比例,推動擴大稻谷、小麥、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投保面積的基礎上,可結合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的方式,支持西藏藏雞、寧夏枸杞、陜西蘋果、廣東荔枝、貴州茶葉、湖北小龍蝦、南方各省柑桔等特色農產品保險發展,使特色農產品的市場風險進一步縮小,為進一步擴大特色農業、提高農民收入織牢一張安全保險網。
最后,發揮金融機構“監督哨”作用,凈化農村金融環境,當好農民資金權益的“守護神”。涉農金融機構搞好“三農”金融服務,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侵害農民權益是項重要內容,金融監管機構、涉農金融機構以及政府職能部門應積極主動配合,將對農民宣傳金融常識、防范非法集資和防金融詐騙等列為重要金融服務目標,建立常態化打防機制,對農村非法金融活動露頭就打,徹底凈化農村金融生態,切實保護農民合法金融權益不受侵害。同時,近年中央以及各省(市)政府對“三農”各種惠補資金數額巨大,這是資金監管的薄弱環節,過去發生的“跑冒滴漏”現象嚴重,農民群眾對此意見很大。為此,金融機構應充分利用自身服務網絡普及、金融服務信息靈通、科技監管靈敏等特點,加大與政府財政部門配合,共同肩負各種惠農補貼資金的劃撥與支付的監管重任,有效堵塞可能出現的各種漏洞,切實防止騙取、套取和截留挪用惠農資金現象再發生,讓所有惠農補貼資金真正惠及“三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新鮮“血液”。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財經評論人、獨立經濟學者)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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