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就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9:20 證監會網站
問:《暫行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我國期貨市場獲得了積極穩妥發展,整體運行情況良好,市場功能逐步發揮,對國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越來越顯著。但是,少數期貨公司因違規經營、風險控制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保證金缺口,仍然是制約我國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痼疾。國際成熟市場和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經驗證明,投資者保障制度是一項旨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不可或缺的基礎制度。 前不久,國務院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54條已明確要求設立保障基金,并授權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制定具體辦法。經過積極準備,近日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共同發布了《暫行辦法》,這標志著我國在期貨市場投資者保障制度建設方面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對促進我國期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和金融期貨的平穩推出將發揮重要作用。 問:《暫行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根據《暫行辦法》規定,保障基金是在期貨公司嚴重違法違規或者風險控制不力等導致保證金出現缺口,可能嚴重危及社會穩定和期貨市場安全時,用于補償投資者保證金無辜損失的專項基金。對于在《暫行辦法》發布前已被吊銷或者注銷了期貨業務許可證的期貨公司不適用《暫行辦法》,這類公司的投資者保證金損失不屬于保障基金的補償范圍。 同時,《暫行辦法》還規定,投資者在期貨投資活動中因期貨市場波動或者投資品種價值本身發生變化所導致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負擔;對投資者因參與非法期貨交易而遭受的保證金損失,保障基金不予補償。也就是說,保障基金只補償期貨投資者遭受的無辜保證金損失,對于期貨投資者參與非法期貨交易的損失、正常期貨交易的損失,不屬于保障基金的補償范圍。因此,希望廣大投資者充分、理性認識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增強風險意識,加強對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尤其是對以期貨交易為名的非法集資等金融詐騙活動更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問:《暫行辦法》在保障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等方面做了哪些規定? 答:保障基金的資金籌集將遵循“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的原則。首先,從期貨交易所積累的風險準備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形成啟動資金;其次,將從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手續費收入中分別按一定比例分季度提取,高風險期貨公司按較高比例收取,逐步積累。為控制行業負擔,保障基金規模達8億元時暫停提取;當然,《暫行辦法》還規定,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期貨市場的發展狀況和風險水平調整保障基金的規模上限。 保障基金將由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共同指定的機構代為管理,并接受中國證監會、財政部的共同監管。保障基金的日常運用將嚴格遵循“安全、穩健”原則,僅限用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債券(包括中央銀行票據)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以及經批準的其他方式。 問:《暫行辦法》在保障基金的使用方面做了哪些規定? 答: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只有在期貨公司因嚴重違法違規或風險控制不力等導致保證金出現缺口,可能嚴重危及社會穩定和期貨市場安全時,中國證監會才能啟動保障基金使用決策程序,經過嚴格的審議和評估后,決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 在使用保障基金前,期貨公司應當積極清理資產并變現處置,先以自有資金和變現資產彌補保證金缺口,仍不足彌補部分,才能申請使用保障基金。因此,不是說一有保證金缺口,就要使用保障基金,而是要求期貨公司先實施自救。同時,使用保障基金還要與責任追究相配套,對需要使用保障基金補償投資者保證金損失的期貨公司,中國證監會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問:保障基金的補償原則是什么? 答:保障基金只是一種救助基金,而非責任賠償。因此,保障基金實行比例補償投資者無辜損失的原則。對投資者參與非法期貨交易和在正常期貨投資活動中形成的損失,保障基金不予補償;對投資者無辜保證金損失,也要按程序經嚴格甄別確認后,才能分段按比例補償。對于投資者10萬元以下的保證金損失,予以全額補償;對于10萬元以上的部分,區別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分別按90%和80%的比例進行補償。不難看出,保障基金的補償重心更傾向于廣大中小投資者。值得注意的是,該補償標準明顯有別于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對證券投資者交易結算資金的全額補償政策。正由于保障基金僅是針對風險期貨公司所進行的有限補償而非全部補償,因此廣大期貨投資者更要提高風險意識,謹慎選擇實力強、信譽好、運作規范的期貨公司作為代理機構。同時,希望廣大投資者增強自我保護、自我維權意識,經常性地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客戶查詢服務系統,核對公司報送的數據與自己的權益情況是否相符,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反映,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問:保障基金的建立有何重大意義? 答:保障基金的建立,其作用和意義并不局限于“保障”二字。一方面,它可及時化解社會矛盾,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行業退出機制和風險公司處置,促進市場淘汰和行業結構升級。對于那些存在違規沖動或者風險控制薄弱的期貨公司,保障基金的建立對其將敲響嚴厲的警鐘。各期貨公司應當進一步提高合規意識、風險意識,堅持依法穩健經營,健全完善內部控制,走持續健康發展之路。 | |||||||
|
證監會網站其他文章 | |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2007-05-18) 學習、貫徹《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座談會在京召開 (2007-05-14) 證監會關于聘任第九屆發審委委員的決定 (2007-05-11) 證監會:加強投資者教育 強化市場監管有關通知 (2007-05-11) 中國證監會第九屆發審委成立 (2007-05-11) 證監會:加強信息披露 嚴查股價操縱及內幕交易 (2007-04-29) 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及相關反洗錢工作通知 (2007-04-27) 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等三項規范性文件實施 (2007-04-22) |